2022-08-06 18:05:01
6463影院免费在线看最热电视剧 https://www.7012.xyz
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拓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2023年、2024年省市县三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不低于32%、40%、48%;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若实际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计提。各市县要合理把握改革节奏,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全省目标。
《方案》明确,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按规定计提或征收且已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按规定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整体计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各市县要合理把握土地征收、收储、供应节奏,保持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益总体稳定。
《方案》提出,建立资金统筹调剂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自主权。省财政继续按现行规定,将省级统筹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10%、集中的土地出让收入、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向粮食主产和财力薄弱县(市、区)倾斜,重点支持粮食主产、财力薄弱、乡村振兴任务重的县(市、区)。
《方案》明确,建立资金统筹使用机制。鼓励各市县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方面。
《方案》要求,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核算办法,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平台,实现收支实时监控,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确保将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核定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
新闻背景
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该意见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